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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évaluation de marques
从南孚电池看保护民族品牌
发布时间2017-01-06 12:15:00

  “一句铿锵有力的“民族力量”曾让“南孚”这个响亮的品牌传遍中国的大江南北。可是现如今,南孚再也不敢以民族力量自居,我们不禁感叹:“拿什么拯救你,民族品牌?”

  南孚电池的发展历程

  南平南孚电池的发展史,应该追溯到1958年,当时只有7个人,共同成立了福州电池厂。1965年,因战备需要而内迁南平,成立了南平电池厂。1987年,时任厂长的陈来茂出国考察时发现,碱性高能锌锰电池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引进日本生产线需要5000多万元,而当时南平电池厂的固定资产不过200万元。为了解决资金问题,1988年,南平电池厂与香港华润集团百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孚公司”)、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基地福建公司”)、兴业银行联姻,成立我国电池行业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一一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当时,百孚公司持有南孚25%股份,基地福建公司持股20%,南平电池厂以280万元左右的固定资产投入,持股40%,兴业银行投入90万元,持股15%。
   1990年7月,借助于中国对外贸易租赁公司的租赁形式及日本方面的贷款,南孚用6000多万元引进的第一条日本富士LR6碱性锌锰电池生产线正式投产。1993年,在陈来茂主导下,再次引进了国内第一条LR03(7号)碱性高能锌锰电池生产线。此后,南孚进入高速发展期。1998年时,南孚固定资产达4亿元。据公司员工回忆,在1997、1998年的时候,南孚高能环保电池很畅销,各地的总代理商经常是手拿着大把现金住在南孚公司等货。
   1995年7月,《商业银行法》颁发实行,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1998年,兴业银行将其持有的15%股份以2500万元出让给一家民营企业——大丰电器有限公司。在其退出前,兴业银行从南孚获得分红累计达97万,这意味着兴业银行当初以90万元的投入,10年后净赚了2500万元。接手兴业银行股权的大丰电器,实际上是由南孚全部职工出资组建的一家公司。早先,南平市政府已经批准南孚成立职工持股会,并且在民政局登记,但在工商局注册时未获批准,于是成立了大丰电器,由其持有南孚的股权。
   1999年,正处在发展黄金时期的南孚公司各股东在南平市政府吸引外资政策的要求下,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简称“中金”)联合荷兰国家投资银行投入100多万美元,摩根士丹利400万美元、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1000万美元与南平电池厂、基地公司等几个中方股东在香港组建中国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池”)。中国电池通过对南孚注资及受让大丰电器所持部分南孚股份,共获得了南孚电池69%的股份。四家外资股东占中国电池合计49%的股份,中方股东以持有的南孚部分股权作为出资,占中国电池51%的股份。南孚股权结构出现了第一次重大变化。
   2000年百孚公司经营不善出现重大亏损,为偿债将其持有的中国电池20%股份转让给了基地总公司的另外一个子公司,余下的8.25%股份则出售给摩根士丹利:这8.25%的股份出让意味着中方已经失去中国电池的控股权。
   2001年,摩根士丹利以1500万美元的价格买走了基地总公司的子公司所持有的20%中国电池股份。
   2002年,南平市政府也将其持有的中国电池股权以1000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外资股东,至此中国电池的股份已经完全转移到了外资股东手中,外资股东对南孚的控股权实际上已经达到了72%,另外28%的股份则由南平国投、中国出口商品基地总公司、大丰电器公司持有。中方彻底失去南孚控股权,这是南孚股权结构的第二次重大变化。
   2003年8月,美国吉列公司以1亿美元从摩根士丹利、鼎晖投资、新加坡政府投资等公司手中买走了香港中国电池公司的全部股权,成为南孚这个在中国最强大的竞争对手的控股股东,而此前中国电池的外资股东总计投入的资金是4200万美元。
   2005年,宝洁公司以570亿美元价格并购吉列,南孚又成了宝洁公司的子公司。

  南孚发展过程中的两个重要转折点

  从上述南孚电池的发展里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两个重要的转折点,一个是1999年南孚引入摩根士丹利等境外战略投资者,另一个则是2003年吉列直接入主南孚电池。

  南孚转安为危的外资引进

  南平市政府为了贯彻“国有资产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和吸引外资的政策,将南孚列在国资退出的第一批企业的名单中。本着“靓女先嫁”的原则,当时正处在发展黄金时期的南孚被迫与外资进行了合资。可是实际上,在此期间南孚电池的资金非常充裕,根本没有引进外资的需要。也就是说,南孚引入外资这件事完全是由南平市政府推动的。当时,南平市政府的初衷有两个,一个是通过南孚电池的合资来完成南平市招商引资的任务;另一个则是想加速南孚电池的上市,解决未来南孚发展的融资问题,并且中方依然能控股南孚。不能说,这不是一个两个两全其美的做法。然而,事实证明,引进外资并未给南孚带来什么利益,目标打入国际市场及上市融资也都没有实现。  

   自从南孚股东中出现摩根士丹利的身影,其令人眼花缭乱的资本运作,股权的频繁变动,很快使得南孚控股股东发生了一连串的变化,也使南孚未取得在香港上市的资格。摩根,一个被称为“血缘、智能和金钱”的公司,经过多年对国外资本的巧取豪夺,形成了一套经验,那就是通过与本地利益捆绑公关,实现利益最大化,而捆绑的方式无非是采取和本地投资机构合作,让它们参与到利益分成中来,以利益为驱动,利用他们的本土影响力来推进事情的进展。用一句话来说就是“摩根士丹利就是一只狼”,南孚引进外资就是引狼入室,也是其危机的开始。

  吉列入主南孚

  吉列入主可以说是南孚电池发展历程中的另一个重大转折。曾是南孚手下败将的吉列一夜之间成为了南孚的母公司,同时这也意味着吉列几乎占领了整个中国的电池市场,当然,这也是吉列从摩根高价收购南孚的最主要目的。吉列进入南孚以后,立即停止了南孚拓展海外业务,随后南孚逐渐退出了海外市场,这导致了企业一半生产能力闲置,南孚电池的国际化发展就此止步。

  由南孚引发的对于保护民族品牌的思考

  南孚电池是跨国公司并购民族品牌的一个典型案例。招商引资这个政府职能是中国特有的,国外的政府没有这项职能。但是在招商引资的实际操作中政府应该正确处理好招商引资与发展民族工业、民族品牌之间的关系。对外开放,吸引外资是中国的国策,应该认真贯彻,但是在吸引外资的过程中,对于一些在行业中非常有影响力的民族品牌,比如南孚电池,在引入外资时就要慎重,不能为了当地政府短期的经济效益和政绩,而以失去这样一个优秀的民族品牌为代价。因此,政府在招商引资的同时,应该注重和加强外资在中国经营的监管,防止国外资本对中国民族品牌的恶意并购,保护民族品牌的健康发展。
  首先,政府要提高对于招商引资的认识并且加强立法,为民族品牌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近几年来,国外产业巨头纷纷活跃在中国各个工业区,如猎手一样紧盯着众多中国产业内的龙头企业和民族品牌。他们已经不满足于早期进入中国时销售产品的目的,而是希望完全控股,甚至逐步消灭中国的民族品牌,完全占领市场。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发现,外资收购中国企业,一般都坚持“三必须”原则,即“必须绝对控股”、“必须是行业龙头企业”和“预期收益率必须超过15%”。而国外,一个行业内的龙头企业是绝对不允许外来资本收购的。以上这些足以说明提高对于招商引资的认识和加强立法的必要性。
  其次,政府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切实做到监管外资运作和保护民族品牌。最近几年,我国已经出台了不少关于外资并购的法规和条例,如《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2008年8月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但是这些法规和条例的最大问题是,体系散乱,出台部门不一,实践中很难操作,实际政策往往依靠政府部门内部掌握,造成了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出现了跨越外资并购禁区的违规操作。所以,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政府应该加大,提高人民群众对于民族品牌的保护意识。民族品牌的保护,归根到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让大家认识到民族品牌的重要性。民族品牌是全社会共同创造的财富,要逐渐培养民族品牌保护的意识,当然这并非提倡贸易保护主义,而是要形成一种对民族品牌优先支持的社会氛围。日本、韩国这一方面有些经验值得学习借鉴。当日韩的民族汽车品牌受到美欧汽车制造业的冲击的时候,日韩的民众都站出来支持本民族的汽车工业,优先购买本民族的品牌汽车,给了民族汽车工业一片生存的空间。特别是在我们的民族产业还不是很强大的情况下,民族品牌的保护更需要全社会的努力,给民族品牌的生长提供一块肥沃的土壤。只有集民族之伟力。才能创造称雄于世界的民族品牌。因而,政府还是有必要加大对于保护民族品牌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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